近年,随着人口结构、经济发展、消费升级、医疗支出、政策利好等因素,寿险业务持续高速高质量增长,保监会对保险中介机构寿险业务管理的监管也愈加严格,河南等地已下发相关监管文件。
(1)人员管理
1.与寿险业务人员未签订书面合同;
2.寿险业务人员在投资理财类公司兼职;
3.未对寿险业务人员进行执业登记并发放执业证书;
4.执业登记人员、实际销售人员与佣金支付对象三者不完全一致。
(2)营销制度
1.未建立“基本法”;
2.“基本法”由各分支机构自行制定;
3.“基本法”仅适用于所属部分寿险业务团队或业务人员。
(3)佣金支付
1.佣金数额由手工或电子表格计算,而非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计算;
2.向业务团队负责人“打包”支付佣金,而非“点对点”直接发放至寿险业务人员;
3.未全部按照“基本法”计算和支付佣金;
4.以现金或其他非银行转账形式支付佣金;
5.通过报销费用方式变相支付佣金。
(4)业务系统
1.未建立和使用受限业务信息管理系统;
2.仅部分寿险业务实现系统管理;
3.业务系统不具备根据“基本法”计算佣金的功能。